第0090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719/2015-9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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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5-11-30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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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第0090号提案的答复

                                                             湘政金函〔2015〕118号 B类

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090号提案的答复

许云生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090号提案——《积极发挥金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作用》收悉,我办综合省财政厅、省经信委、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组建与发展由政府财政出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

2001年,我省设立了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用于对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进行补助,引导担保机构扩大担保业务、提高风控能力。几年来,资金规模由当初的1000万元逐步增加至目前的1亿元。截至到目前,省财政已累计安排4.8亿元担保资金。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成立了注册资本15亿元的湖南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安排14亿元财政专项调度资金支持市州建立担保机构,各市州相继建立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国有担保公司。到2014年底,省、市、县三级财政共投入52.1亿元,独资或控股、参股担保机构52家,当年为全省5063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274.4亿元,分别占全部担保户数、担保额的70%、71%。今年,省财政计划出资7.6亿元通过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在县、市设立办事处或担保公司的方式,支持县级担保体系建设,推动实现76个融资担保空白县市区融资担保体系全覆盖。至2014年底,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达到216家,注册资本总额259亿元,以国有担保机构为主导、以民营担保机构为支撑的全省担保体系基本建立,为我省战略性新型产业的培育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融资担保支持。

二、关于“引导商业银行信贷产品创新”

我办和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强化货币信贷政策引导,加大信贷投入。2011年,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长银发〔2011〕153号),明确要求各银行机构根据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自身实际,制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信贷投入重点,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力争每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增速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长水平,有效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同时,将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纳入全年市州人民银行货币信贷管理工作的重点考核项目,督导省内各级人民银行引导其辖内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

三、关于“专门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与发展基金”

2011年,省政府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专项资金,采用贷款贴息、投资补助、股权投资、风险补偿、奖励等方式对战略性兴产业重点项目进行支持。目前该资金规模已由5亿元逐步增加至6亿元。2015年,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和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整合成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资金规模规模达1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重点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2015年,将从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中安排7500万元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支持产业发展;切块8000万元,采取后补助方式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成果、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产品首批次应用等进行奖励。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目前,省财政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转变财政投入方式问题,适时设立具有较大规模的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政府支持平台,平台支持企业,以基金方式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四、关于“优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入创业板上市融资”

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将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推进企业上市的工作重点,在省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入库、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协调服务加大力度,比如,2012年,我办联合省经信委等部门举办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推进会等。截至到目前,我省上创业板的企业有14家,其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有12家,占86%。

五、关于推动企业到“新三板”上市

2014年,我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我省“新三板”挂牌企业资源库,首批入库企业达159家。到2014年末,全省有33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16家企业在审,挂牌企业数排全国第10位。我办将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三板”挂牌。

六、关于“建立与完善地方产权交易市场”

2014年,财富证券重组湖南股权交易所后,确定了“一所四平台”的发展目标,即:以湖南股权交易所为基础,建立中小微企业私募债发行、股权融资、金融资产交易和股权登记与托管4个平台,将其打造成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综合性平台。目前已有挂牌企业214家,比2013年增加74家;登记托管企业167家,累计办理股权质押融资562笔,实现融资401亿元。

七、关于“引导多个载体企业以集合债券发行模式,在资本市场公开发行企业债券”

从2013年开始,省财政设立了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资金,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推进中小微企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工作。我办和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积极拓展债务融资工具,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近年来,我们大力推动全省各银行机构积极做好企业直接融资服务工作,加强对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的政策宣传和业务推介,重点做好包括拟发债企业的培育和融资辅导工作,加大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力度,帮助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实体经济拓宽融资渠道。2014年,全省共发行债务融资工具684.6亿元,同比增加252.4亿元,其中相当部分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八、关于“尽快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库”

2014年底,省统计局会同省经信委、省委宣传部、省环保厅、省农委等部门,对全省重点培育发展的先进装备制造、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信息及节能环保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包括限额以上媒体零售业和再生物质回收批发业企业)、农业企业等进行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认定,并完成了对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数据的统计工作。今后,我们还将组织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有直接融资需求的企业进行摸底,建立相关企业的信息库,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并购、产权交易提供方便,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引导省内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给予利率优惠,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全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省政府金融办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联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731-8221110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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