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金融办2014年金融工作要点

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dfjrjgj.hunan.gov.cn 时间:2015-06-16 17:06 【字体:
  

2014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快金融改革发展为主线,以防范金融风险为底线,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

一、抓好各项政策落实,以改革精神统领金融工作

1、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金融发展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六部委印发的《长株潭城市群金融改革发展专项方案》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研究解决金融发展中最重要、最紧迫、最根本的问题,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在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壮大金融产业方面实现新突破。

二、扩大社会融资规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资金需求

2、着力增加信贷投放。充分发挥银行信贷融资主渠道作用,加强与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紧密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积极向总行汇报,努力争取各总行扩大对我省的信贷投放。

3、扩大银行表外融资规模。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和控制成本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表外业务,充分利用省内外资金,不断提高资金投放能力,增加融资总量。

4、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抓住IPO开闸的机遇,挖掘和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大力推进企业境内外上市。配合已过会企业做好首发工作;加强协调沟通,积极支持已上报首发申请材料的企业尽快过会;重点辅导即将上报材料的企业,帮助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批量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健康发展,支持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开展股权融资。

6、继续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非公开定向发行票据等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推进私募债等债券发行,努力做好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充分利用债券市场筹措资金。

7、加大险资入湘工作力度。加强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归集和筛选优质保险资金运用项目,不断扩充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项目库。加强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衔接,定期召开保险资金运用项目对接会,构建长期沟通渠道。

三、突出资金投放重点,增强金融支持的针对性

8、协调推动重大项目融资。针对我省交通、铁路、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保障房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大额资金需求,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业,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机制,整合利用各种金融资源优势,逐步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稳定的融资渠道。积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银团贷款合作,增强对我省建设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资金保障能力。

9、引导资金支持重点领域。强化政府、银行、企业对接,完善合作机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重点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项目的谋划和运作,增强信贷投放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支持。

四、加强薄弱领域金融支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10、 增强服务县域经济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引导和支持农村信用社通过加强管理,严密管控风险。鼓励引导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稳步推动组建县域农村商业银行,推动高风险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村镇银行建设。吸引省外金融机构来湘批量发起设立村镇银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逐步实现“一县两行”。鼓励金融机构、金融服务进社区、进乡村。

11、稳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等金融服务机构。稳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小额贷款公司空白县(市、区)全覆盖,引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良好社会责任感的境内法人机构在贫困地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探索构建小额贷款公司新型风险分担机制,审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创新类业务,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持“小额、分散”原则,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出台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评级分类监管办法,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差异化监管,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合规经营和良性发展。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制度,加强对融资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推动银担合作试点,建立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基金。配合有关部门清理非融资性担保机构。

12、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在已实现乡镇金融服务机构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村级POS机支付服务的全覆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13、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贯彻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努力扩大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推进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创新,打造小微企业增信平台,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五、着力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壮大地方金融产业

14、加快地方金融资源整合。推进我省本土期货资源重组工作,争取在现有期货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期货集团公司。尽快启动财富证券重组工作。支持湖南信托通过增资扩股,扩大资本规模,提升整体实力。

15、推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继续做好对湖南股权交易所的业务指导,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支持湖南股权交易所引进优势资本、完善交易规则,进一步发挥股权融资功能。

16、稳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支持推进沅陵县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动常德、益阳、郴州、怀化等4市及株洲市荷塘区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17、积极推进保险改革创新。继续推动农业保险发展,支持各地结合实际选择特色农业品种开展试点;深入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探索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学习外省有关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的做法和经验,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切实推进商业保险完善我省社会保障的工作。积极推动本土保险法人机构在经营理念、模式和产品上改革创新,初步形成本土保险法人机构的核心竞争力。理顺和规范省内推进保险业改革创新的管理体制。

18、积极推动创办民营银行。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联系,及时了解我省已上报国务院的民营银行创办方案审批进展情况,积极做好汇报沟通工作。联合湖南银监局,组建设立民营银行的工作班子,进一步优化民营银行创办方案,推动批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六、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严守金融风险底线

19、建设地方金融征信与监管服务平台。按进度、按质量推进地方金融征信与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年内建成投入使用,为提高金融服务和风险监测的水平提供硬件支持。

20、深入开展金融创安活动。进一步完善金融创安工作制度,培育省级金融安全区和省级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达标单位,积极优化县域投融资环境,引导金融资源向金融生态建设成果突出地区倾斜。

21、推动交易场所健康发展。推动出台《湖南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促进省内各类交易场所规范发展。

22、密切防范民间融资风险。密切关注民间融资发展动态,关注民间融资隐性风险。选择部分市、县探索设立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逐步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类管理的指导性意见。

23、加强金融风险排查与预警。加强部门合作,密切关注和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现有各类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的风险,严格进行排查与管理,加大对各类政府融资平台,对房地产、矿产品开发及民间融资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金融风险识别、监测和预警力度,依法打击和处置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金融工作能力

24、加强金融办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项政策和金融业务,不断提高金融工作水平。围绕金融改革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调研,努力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参谋。转变工作作风,搞好服务协调,为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坚持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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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金融方面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一、落实政策文件方面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工作要求:属于中央层面的事项,会同“一行三局”,及时了解中央政策动态;属于省里可以决策的事项,尽快研究提出实施方案。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石华清同志总负责,张立东、李驰、周晖同志分别牵头,银行处、证券保险处、企业上市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处、省打非办、省资本营运服务中心等分别负责。

(二)推进实施《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工作要求:细化主要工作,明确省直牵头部门;本办牵头的工作,尽快制定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有关工作。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李驰同志牵头,银行处、证券保险处、企业上市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处、省打非办分别负责。

(三)推动实施《长株潭城市群金融改革发展专项方案》工作要求:会同省两型办细化主要工作,明确省直牵头部门,并督促工作进度;本办牵头的工作,拿出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有关工作。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周晖同志牵头,银行处、证券保险处、企业上市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处、省打非办分别负责。

二、间接融资工作方面
(一)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

工作要求:牵头完成2013年度省农信联社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进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具体方案,向分管副省长专题汇报,督导改革进度。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张立东同志牵头,银行处负责。

(二)推动村镇银行发展

工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进村镇银行发展方案,争取在主发起人资质和占股比例上取得突破;向分管副省长专题汇报推进村镇银行发展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班子,召开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会议,动员各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一批村镇银行;引导省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发起或参与组建村镇银行;推动相关市县政府积极给予政策支持。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张立东同志牵头,银行处负责。

(三)稳健发展融资担保公司

工作要求:对融资担保公司发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起草发展报告,并提出规范发展建议。制定2014年度全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完善监管办法。推动银担合作,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张立东同志牵头,银行处负责。

(四)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稳步发展

工作要求:编制《2013年度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发展报告》,制定《2014年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划》,出台相关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县(市、区)全覆盖。审慎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创新业务,启动筹建省小额再贷款公司。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周晖同志牵头,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处负责。

(五)推进民营银行筹建

工作要求:与湖南银监局共同组建工作服务班子,与牵头企业研究完善民营银行申报方案;向分管副省长专题汇报筹建思路;向中国银监会汇报,争取批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张立东同志牵头,银行处负责。

(六)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

工作要求:加强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对接,牵头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工具推广活动,推动我省高速公路、铁路等重点工程,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工具筹集资金,扩大我省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规模。加强与“市州政府、交易商协会、承销银行及中小微企业”的“五方”对接,推动中小企业区域集优票据发行。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张立东同志牵头,银行处负责。

(七)推动筹建省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工作要求:会同有关省直部门研究省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的组建思路,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向分管副省长和中国银监会汇报,争取支持。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张立东同志牵头,银行处负责。

(八)完善对金融机构的考核

工作要求:会同省财政厅进一步完善《全省金融机构考核管理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下发。牵头完成2013年度全省金融机构考核工作。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张立东同志牵头,银行处负责。

三、企业上市和证券工作方面 
(一)培育上市及挂牌资源

工作要求:调整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进一步联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介机构到各市州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调研,开展点对点服务。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李驰同志牵头,企业上市处负责。

(二)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

工作要求:推动已过发审会的企业尽早发行上市。推动2013年底前已报IPO首发申请材料的16家企业尽快补充2013年财务年报;支持业绩增长较好的企业尽早上发审会。重点辅导即将报材料的企业,帮助解决历史沿革确认、环评等有关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早日上报申请材料。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资本市场上市。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李驰同志牵头,企业上市处负责。

(三)推动企业“新三板”挂牌

工作要求:推动2013年底前已预申报的6家企业做好有关工作,争取实现“新三板”扩容后第一批挂牌。做好宣传培育,建立“新三板”挂牌资源库。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李驰同志牵头,企业上市处负责。

(四)推动企业多渠道直接融资

工作要求:完成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工作,鼓励推动中小企业私募债、集合债券等多种方式融资。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李驰同志牵头,企业上市处负责。

(五)推动财富证券增资扩股

工作要求:在调研的基础上,向分管副省长专题汇报增资扩股思路,配合控股股东及投资者制定增资扩股方案,推动财富证券实施增资扩股。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周晖同志牵头,证券保险处负责。

(六)推动期货公司整合

工作要求:在调研的基础上,向分管副省长专题汇报期货公司重组思路,会同有关部门配合控股股东及投资者制定重组方案,推动期货公司重组工作取得进展。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周晖同志牵头,证券保险处负责。

(七)加强对各类交易场所的管理工作要求:协调做好交易场所案件及风险处置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争取出台《湖南省各类交易场所管理办法》。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李驰同志牵头,企业上市处负责。

四、保险业工作方面
(一)推进险资运用工作

工作要求:协调各市州组织开展保险资金运用知识培训,充实融资项目库,促进险资入湘。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周晖同志牵头,证券保险处负责。

(二)推动地方法人保险机构做大做强

工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吉祥人寿开展业务创新,参与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试点,探索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机制建设试点。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周晖同志牵头,证券保险处负责。

(三)继续推进保险改革创新

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农业保险发展,推动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与有关部门对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逐步开展商业保险参与大病保险、新农合经办服务等社会保障试点;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年金和养老产业建设。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周晖同志牵头,证券保险处负责。

五、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建设地方金融征信与监管服务平台

工作要求:在调研地方金融征信与监管服务平台需求的基础上,抓紧完善技术方案,拟定招投标方案,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年底前地方金融征信与监管服务平台正式投入使用。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张立东同志牵头,省资本营运服务中心负责,其他处室配合。

(二)加快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

工作要求:加强对湖南股权交易所的业务指导,推动培育挂牌资源;推动财富证券参股或控股湖南股权交易所。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李驰、周晖同志分别牵头,企业上市处、证券保险处分别负责。

六、开展融资对接和培训工作方面
(一)开展银企对接活动

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牵头开展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投融资对接活动。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张立东同志牵头,银行处负责。

(二)开展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培训

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湖南企业直接融资推进会”、非上市公众公司培训会、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对接会。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李驰同志牵头,企业上市处负责。

(三)开展险企对接活动

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险资运用项目对接活动。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周晖同志牵头,证券保险处负责。

七、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方面
(一)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要求:健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召开省处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处非工作人员培训,协调有关单位并督促市州,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力度。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张立东同志牵头,省处非办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二)规范民间融资活动

工作要求:起草省民间融资类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全省民间融资活动的指导。

工作责任:此项工作由张立东同志牵头,银行处负责。


省政府金融办2014年金融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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