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职责包括: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省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省金融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协调、配合中央驻湘金融监管部门对全省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负责联系协调驻湘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地方法人银行、保险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和规范发展;协调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普惠金融和金融扶贫工作;拟订全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省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协调和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规范发展工作;协调推动股权投资行业规范发展和债券融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协调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各类交易场所等清理整治;负责地方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有关部门推进金融安全区创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负责地方金融业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与中央监管信息的共享机制;承担省金融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和省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支持金融中介机构、地方金融行业协会规范发展。此外,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系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厅级行政单位,下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银行处、保险处、资本市场处、金融监管一处、金融监管二处、金融稳定处。另设机关党委。同时,下设正处级公益一类直属事业单位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2019年末,局机关本级共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工勤编制5人,实有人数87人,其中在职人员56人,离退休人员31人。另外,根据工作需要,局机关还聘用了部分的司乘、文印人员。信息中心现有人员编制5人,实际在编在岗6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工勤人员1人。
3.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年初预算2788.34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03.81万元,追加预算215.37万元,合计3107.5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23.52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全年预算支出2869.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32%,其中基本支出2050.53万元,占总支出的71.47%,相较上年1835.85万元增长11.69%;项目支出818.48万元,占总支出的28.53%,相较上年860.49万元下降4.88%。
(二)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省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情况
1.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扶持实体经济。一是加大信贷投放;二是大力推动直接融资;三是积极引导险资入湘。
(2)加快金融领域改革创新步伐。一是稳步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二是加快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三是积极组建村镇银行;四是加强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股权交易市场监管办法;五是积极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六是建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七是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八是争取国家债转股、绿色金融、股权众筹等融资试点。
(3)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一是促进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加强融资担保机构监管。
(4)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一是依法打击处置非法集资;二是继续推进金融创安工作;三是加快建设地方金融征信与监管服务平台;四是落实金融风险属地管控职责,指导市州防范处置金融风险;五是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交易场所清理整治力度。
2.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1)新设金融机构奖励资金方向。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大力推动“一县两行”工作,争取来我省注册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有所增加,争取私募股权投资实体经济金额有所增加。
(2)直接融资补助资金方向。通过安排直接融资补助资金,激发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做大做强的积极性,进一步降低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的成本。促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更好地为我省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融资服务,履行公益职能,促进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3)融资创新考评方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产品、技术、服务、渠道、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力度,加大对优势产业、重点项目,以及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金投放力度,确保创新项目推广意义更明显。
(4)金融机构风险补偿方向。力争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保持增长势头,有效激发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活力,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专业化、特色化经营,强化小额贷款公司自律意识,提高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控水平。对融资担保公司及保险机构发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提高担保公司及保险公司积极性,降低银行和公司承担的风险,较好的缓解我省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3.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1)协调服务金融机构专项经费。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经济社会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信贷资金投放规模,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我省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金融多渠道融资资金撬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2)资本市场运作专项经费。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规模,促进我省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3)湖南金融宣传经费。建立常态化的金融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广泛开展金融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4)金融干部知识培训经费。针对地方金融监管业务需求,围绕金融行业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提升全省金融监管部门干部金融管理和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金融干部人才队伍。
(5)地方金融监管工作经费。加强全省地方金融行业全过程监管,促进各类地方金融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6)地方金融风险防范专项经费。加强金融知识宣传,积极推进金融安全区建设,打击与处置非法集资案件进度加快,民间融资管理进一步规范,防非打非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社区及乡镇,让广大民众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自觉远离。
(7)融资担保及小贷监管工作经费。加强对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其支持三农、中小微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的作用,有效防控风险。
(8)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工作经费。通过配置项目相应软、硬件资源,保障省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各支出方向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发挥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激励作用。
(9)湖南省地方金融征信与监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经费。应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及“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对资金来源、流转环节与最终投向的穿透式监管,建立事前排查摸底、事中监测预警、事后跟踪处置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控体系。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维持局机关及信息中心基本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性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基本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基本支出概况
2019年,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基本支出2050.53万元,其中局本级基本支出1912.83万元、信息中心基本支出137.7万元。
(1)按支出性质分类,包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3%;卫生健康支出2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9%;金融支出(全部为行政支出)1799.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6%;住房保障支出98.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2%。
(2)按经济科目分类,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36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59%;商品和服务支出461.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8%。
基本支出 |
按经济科目分类 |
|||
项目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 |
部门基本支出 |
2050.53 |
1365.4 |
461.96 |
223.17 |
其中:局本级 |
1912.83 |
1253.21 |
436.45 |
223.17 |
信息中心 |
137.7 |
112.19 |
25.51 |
—— |
占比 |
66.59% |
22.53% |
10.88% |
表1: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单位:万元)
2.“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决算总支出46.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59.98万元减少13.25万元,较本年年初预算数113万元节约66.27万元,节约率为58.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节约3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46.14万元节约19.15万元,节约率为56.47%。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2019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4.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9.28万元增加5.67万元,增长61.1%,费用节约额3.05万元,节约率16.94%。本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2个,因公出国(境)1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为4.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4.56万元增加0.23万元,增长5.04%,与年初预算数相比费用节约额为28.21万元,节约率85.48%。主要原因是《关于明确省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行[2018]62号)下发后,公务活动用餐标准有所提高,2019年公务接待16批次,公务接待277人次。
经费控制情况 |
2018年 决算数 |
2019年 初预算数 |
2019年 决算数 |
费用 节约额 |
节约率 |
三公经费 |
59.98 |
113 |
46.73 |
66.27 |
58.65%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46.14 |
62 |
26.99 |
35.01 |
56.47% |
其中:公车购置 |
17.98 |
18 |
—— |
18 |
100.00% |
公车运行维护 |
28.16 |
44 |
26.99 |
17.01 |
38.66% |
2、出国经费 |
9.28 |
18 |
14.95 |
3.05 |
16.94% |
3、公务接待 |
4.56 |
33 |
4.79 |
28.21 |
85.48% |
表2:“三公经费”明细表(单位: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1.省级专项资金情况
(1)实际下达情况。2019年,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承办省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合计21923.89万元,涉及六个不同的支出方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19年省财政实际下达资金 |
省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合计 |
21923.89 |
1、新设金融机构专项奖励资金 |
6149.00 |
2、直接融资补助专项资金 |
5455.20 |
3、融资创新考评专项资金 |
2499.00 |
4、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
5800.86 |
5、保险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
19.83 |
6、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
2000.00 |
表3:省级专项资金分配安排情况表(单位:万元)
(2)使用管理情况。根据《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省财政厅承办了6个支出方向专项资金,开展了项目单位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分配、信息公示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分别牵头制定了六项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方案并下发各项目单位,组织实施申报工作,对项目单位的申报资料筛选和审核,将审核情况及资金安排计划报局党组会审定后,将相关情况呈报至省财政厅,确定了各项资金的分配方案,通过门户网站公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省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21923.89万元,其中新设金融机构专项奖励资金6149.00万元,奖励金融机构62家;直接融资补助资金5455.20万元,奖励企业94家;融资创新考评专项资金2499.00万元,奖励49家单位;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5800.86万元,共奖励12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2,000.00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共103家;保险公司风险补偿金19.83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保险类公司1家。
2.除省级专项资金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除省级专项资金外的其他项目支出818.48万元,包含局本级525.10万元、信息中心293.38万元,其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87.54万元、资本性支出330.94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93.3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7.56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持续深化金融改革,不断加强金融协调和金融服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坚持积极作为、强化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升。全省新增信贷投放5829.82亿元,增长16%,增速排全国第三位,超出全国平均增幅4个百分点;全省企业实现直接融资3093.33亿元,同比增长14.81%。
(2)坚持稳中有进、突出重点,深化金融改革。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引导。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61号)、《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若干意见》(湘金监发〔2019〕76号)、《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9〕64号),在支持小微、三农、民营企业融资和企业上市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措施。充分发挥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激励作用,2019年度全省共下达金融发展专项奖补资金21923.89万元,加大风险补偿,推进融资创新,引导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二是推动政银企对接。推动建设银行与省政府续签《深化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等总行领导相继来湘拜访,达成合作共识。联合国开行省分行印发《关于发挥转贷款优势服务小微企业和扶贫产业的通知》,继续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三是积极推动企业上市。积极推动将企业上市工作纳入12家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绩效考核,形成了部门协同推进企业上市的良好局面。全年实现4家企业申报上市并受理,排全国第9位,威胜信息成功过会并发行,实现科创板上市零的突破。远大住工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实现近五年省内企业境外上市零的突破。四是大力推进险资入湘。全省共有太平洋保险、中国人寿、泰康人寿、平安不动产、生命资产、百瑞信托等六家机构参与合作的11个险资项目在湘落地,实现保险资金投入103.81亿元。五是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推动设立了我省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推动长沙银行申请设立理财子公司和我省首家金融租赁公司。推动轻盐集团、步步高集团申请设立财务公司。持续推动村镇银行全覆盖工作,有序推进中银富登、长沙农商行、星沙农商行设立村镇银行。六是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我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目标和任务分工。同时,开展“普惠金融示范区评选”工作,根据《湖南省普惠金融示范区考评方案》要求,联合人民银行长沙中支先后对2018年评定为“湖南省普惠金融示范区”的13个县(市)开展验收,对2019年新申报的11个县(市)组织评定,拟评选13个县(市)为“2019年湖南省普惠金融示范区”称号。七是引导私募股权行业规范发展。推动基金集聚区发展,到2019年末,湘江基金小镇、麓谷基金广场完成入驻机构348家,柳叶湖清科基金小镇入驻机构61家。
(3)坚持统筹协调、健全机制,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一是加强风险排查、非现场监管和风险监测预警。升级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非现场监管系统,建设开发完成省地方金融风险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1.0版),持续加强对我省地方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全面监测非法金融与非法集资活动,深入排查,出具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股交所挂牌企业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7份地方金融行业风险监测报告与15份疑似高风险企业的专项监测报告,为加强监管提供参考。二是促进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将部分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备案和行业监管权限下放到市州、县市区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探索融资担保监管工作“放管服”改革。筛选推荐10家融资担保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融资担保接入征信系统零的突破。三是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完善监管政策,出台《关于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取(注)消业务资质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等文件。建立分类监管评级制度,实行分层次监管,对全省208家小贷公司进行了分类监管评级。四是顺利承接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监管。下发《关于印发典当企业设立变更及终止有关事项的通知》,启动典当公司变更审批。联合市场监管局对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进行摸底和风险排查。五是推动区域股权市场规范发展。着力推进涉农企业股改挂牌,对67家涉农股改挂牌企业合计补助2010万元,至2019年末全省涉农企业股改挂牌104家。
(4)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关键进展。一是加大防非处非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实行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多项主题宣传活动,深度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和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整治。二是继续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与湖南银保监局密切协作,协同公安、网信、市场监管、人民银行、通信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行政核查坐实违规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会商会审、行政约谈,加速市场出清。三是牵头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协同公安司法部门打掉借贷类违法犯罪涉黑涉恶团伙167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962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5起,查封、扣押、冻结资产54亿元。四是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加强债务风险化解协调,8次召开政府、平台公司、债权人金融机构协调会,帮助湘潭市、湘阴县、省高速集团等相关市县政府和企业缓释各类债务风险。五是切实防控农商行风险。建立高风险农商行风险提示机制,与人民银行长沙中支、湖南银保监局、省农信联社加强信息共享。帮助怀化、郴州、衡州农商银行等高风险农商行积极处置不良贷款。六是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全年接待中南邮、P2P等涉众金融活动受损户上访群众3000余人次,10人以上群访50多次;收到各类网上信访181件,转办和投寄信访121件,按时回复率达100%,未发生涉稳事件和舆情炒作。
2.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新设金融机构专项奖励资金的实施有效激励了金融机构在湘设立机构,扩大了全省信贷规模。到2019年底,全省新增信贷投放5829.82亿元,增长16%,增速排全国第3位,超出全国平均增幅4个百分点;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5.27万亿元和4.24万亿元。
(2)直接融资补助专项资金的实施有效推动了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截至2019年底,全省企业实现直接融资3093.33亿元,同比增长14.81%。
(3)融资创新考评专项资金的实施较好引导了各金融机构在险资入湘、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政府化债、产业链金融、支持民营企业、金融扶贫等方面加大对我省实体经济的投放力度。2019年,通过融资创新考评资金,引导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研发并投放“凤凰县脱贫攻坚土地综合整治”、“对公扶贫通”、“安化县金融扶贫项目”等一批可推广复制的扶贫类金融产品。到2019年末,全省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991.3亿元,较年初新增176.7亿元,增长9.74%;11个深度贫困县各项贷款同比增长15.3%%。
(4)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2019年补偿资金共计5800余万元,该项目的实施较好地提升了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同时较好的降低了金融机构代偿补偿风险。
(5)保险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实施提高了保险公司积极性,降低了银行和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较好地缓解了我省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2019年有11个险资项目在湘落地,落地保险资金103.81亿元。
(6)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环境,有效激发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活力。截至2019年末,全省共有小贷公司219家,注册资本195.42亿元,平均注册资本1.12亿元。小贷公司已覆盖全省14个市州和绝大多数县市区,有7个市州实现区域内全覆盖。
(二)预算资金管理情况
1.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人员编制数63人,其中局机关人员编制数58人,信息中心人员编制数5人,实际在职人数62人,局机关人员在职56人,信息中心在职人员6有,在职人员控制率98.41%。
(2)“三公”经费节约率: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13万元,决算数46.73万元,节约率58.65%。
(3)公用经费节约率:2019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472.05万元,决算数461.96万元,节约率2.14%。
2.预算执行
(1)预算执行率:年初预算数2788.34万元,全年预算数3107.52万元,全年执行数2869.01万元,执行率92.32%。
(2)政府采购执行率: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数371.48万元,决算数330.8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89.06%。
(3)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金额386.58万元,年中追加经费主要包括2018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奖金、2019年底绩效奖预发、综治奖资金等。
3.预算管理
(1)制度完善方面。为厉行节约保障措施,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2019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各处室负责人按要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修订完善局机关《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巡视整改要求向局党组提出建议,调整了经费审批权限,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财务管理秩序。
(2)预决算管理方面。按照局党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财经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认真把好财务支出关。严控资金的拨付使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信息公开方面。及时进行财务预、决算公开,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上公示了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情况。
(三)部门整体产出及效益
1.运行成本方面
2019年,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节约率达58.65%,公用经费节约率达2.1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了中央、省一系列新的政策规定,严把“三公”经费支出审核关。机关财务每季度按时向分管领导提供“三公”经费开支进度及剩余经费情况,每季度向局党组汇报机关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临近年末,则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动态管理与实时结算,多管齐下,确保了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及上年决算的一定降幅内支出。2019年9月局机关办公用房整体搬迁,在财政不予追加年度工作经费的情况下,经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同意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现有的预算内项目经费中调剂134.414万元,用于机关办公用房整体搬迁配套行政开支费用。按需做好办公设备采购和资产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程序,根据年度采购预算和安可替代工程调整预算做好空调、电脑、打印一体机、办公桌椅、档案柜、热水器和值班设备的采购,有效保障机关正常办公。加强资产管理,完成2018年度资产报表申报和2019年度的资产登记。
2.管理效率方面
(1)机构和人事方面,严格程序标准,尽心做好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工作。一是顺利完成了局机关机构改革工作;二是依规依程序做好干部选任和轮岗交流工作;三是规范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试点工作;四是合理安排干部教育培训。
(2)财务管理方面,加强预决算管理,严谨细致做好财务工作。一是圆满完成2018年度局机关及所属信息中心部门决算工作,顺利通过省财政厅会审;二是及时进行财务预、决算公开,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上公示了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情况,2019年我局被省财政厅评为“省直部门预算管理先进单位”;三是做好所属信息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工作;四是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阶段性工作;五是按照局党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财经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认真把好财务支出关。
(3)履职效能方面,2019年,我局被评为“省文明单位”、“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信访工作百家业务规范单位”,在省直机关绩效考核、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中被评定为“合格”单位,在平安建设考评中被评定为“良好”。政务信息报送全年完成196分,超额完成150分的目标任务,位列同类单位第2名。办理建议提案71件,满意率100%。建立了“四个一”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实现了与省政府“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好差评”系统的对接。
(4)社会效应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实行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协同公安司法部门打掉借贷类违法犯罪涉黑涉恶团伙167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962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5起,查封、扣押、冻结资产54亿元。人民群众金融风险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明显提高,地方金融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3.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
2019年,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部分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备案和行业监管权限下放到市州、县市区金融管理部门,积极探索融资担保监管工作“放管服”改革。推动小贷公司与蚂蚁金服开展合作试点,9家小贷公司与蚂蚁金服签约开户,将上线蚂蚁金服“小贷星”系统。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线上排查相结合方式,全面加强对湖南股交所的监管,督促湖南股交所做好挂牌企业风险排查,湖南股交所改革发展稳步推进。以上措施均有助于地方金融机构多渠道持续增长。
4.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
在2019年金融扶贫活动开展中,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满意度均达到100%,全年脱贫26户94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03%。在年度考核中,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驻村工作队被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公室评定为“优秀”等次。在对企业金融干部培训过程中,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每次培训效果进行了问卷调查。经统计,问卷调查平均分数为96分,调查结果为“非常满意”。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与分析,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如下:
(一)基本支出控制率有待进一步提高。2019年,基本支出2050.53万元,相较上年1835.85万元增长11.69%。公用经费2019年预算472.05万元,决算数461.96万元,本年节约率2.14%,未达到节约率5%的预期,较2018年决算数300.66万元增长53.65%。主要原因一是因2019年为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建运行第一年,金融监管业务及范围相比往年明显增加,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虽然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文件精神,但仍有加强管理控制的空间。二是机关办公用房整体搬迁,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从项目开支中调剂134.41万元至基本开支,用于配套行政开支费用。
(二)监控信息形成报告和调研、培训形成成果的时效管理有待加强。由于省地方金融征信与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基本功能和接口尚在逐步完善中,故形成报告的速度尚未达到预期。在调研、培训活动管理方面,虽然形成了较丰富的调研数据,但对于形成成果的时效性要求上,尚存在量化指标设计的不足。
(三)省级专项资金的后续反馈机制有待完善。省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后,项目单位未能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和报告,部分项目单位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有效保障全年支出。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工作,尽可能的编全、编细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完善绩效指标运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将部门整体绩效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作为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一项常态性的工作,每年定期开展局机关部门预算整体绩效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完善绩效指标运用。对绩效指标加强运用,将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汇报,提出整改意见,落实绩效问责制度。
(三)进一步完善省级专项资金后续沟通机制。各处室应及时督促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认真填报转账信息,保证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定期要求项目单位汇报资金使用情况,提交相关凭证。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次的自评绩效分值96.23分,自评扣分主要是预算执行率扣0.77分、监控信息形成报告及时率及调研、培训形成成果及时率分别扣1分,公用经费节约率扣1分。评分具体情况如下:
1.年度资金总额执行率,全年资金总额预算数3107.52万元,全年执行数2869.01万元,执行率92.32%,分值10分,该项指标得分9.23分。
2.产出指标,该组指标共计50分,得分47分。其中:
(1)数量指标,全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次,完成小贷公司检查评级1次,全省村镇银行(县)市覆盖率达到78.2%。该项指标共计15分,得分15分;
(2)质量指标,全年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增长率14.81%,信贷资金投档规模增长率16%,预警系统正常运行率95%。该项指标共计15分,得分15分;
(3)时效指标,监控信息形成报告及时率91%,未达到指标值95%,扣1分,该项指标扣分原因在于检测平台正式运行第一年,形成报告速度尚未达到预期;调研、培训形成成果及时率90%,未达到指标值95%,扣1分,偏差原因在于调研、培训对形成成果时效性要求存在量化设计上的不足;该项指标共计10分,得分8分;
(4)成本指标,公用经费节约率2.14%,未达到指标5%,扣1分,原因在于本年为组建运行第一年,会议及培训支出较上年有增加;三公经费节约率58.65%,满足本年指标10%要求。该项指标共计10分,得分9分;
3.效益指标,共计30分,得分30分。包括:全省防范金融风险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明显提高,全省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超2020亿,地方金融机构多渠道融资额度持续增长,金融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提高。
4.满意度指标,该组指标共计10分,得分10分。其中:社会公众满意度选取了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2019年金融扶贫活动开展的调查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的选取则以企业金融干部培训过程中的问卷调查作为依据。经统计,问卷调查平均分数为96分,调查结果为“非常满意”。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公开绩效自评结果,各项基础数据与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汇报,提出整改意见,落实绩效问责制度。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