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dfjrjgj.hunan.gov.cn 时间:2016-06-30 00:06 【字体:
  

                             

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

    按照贵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要求和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指标内容,我办对照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情况,以事实为依据,从绩效目标管理、资金分配使用、预算指标执行及完成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自评。经自查自评,2015年度全办各项指标任务总体进展顺利,全年的预算经费及专项经费执行情况较好,现将有关自查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及人员情况

我办主要工作职责是:拟定金融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分析全省金融运行情况,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并组织目标考核;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和重组;失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安全区创建;拟定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有关政策,会同金融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制定金融风险处置工作预案,指导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审批监管,归口指导地方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审批监管小额贷款公司;推进全省资本市场发展,做好企业上市、上市培育及指导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工作;建立与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指导地方性金融业协会的自律建设和管理。此外,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还承担了险资入湘、本土国有证券期货公司整合重组、地方金融征信与明牌监管服务,以及指导、管理全省地方金融机构党建及工会工作等职能。

根据省政府“三定”方案,我办系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厅级行政单位,下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银行处、证券保险处、企业上市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处、金融稳定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系统工会。办机关有编制55人,在职人数5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纪检组长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9名,副处级领导职数7名。另设二级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中心(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编制5人,在职人数8人。另外,根据工作需要,办机关还聘用了少量的司乘人员和文印人员。   

(二)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全年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我办全年经费收入总计5,957.81万元,其中省政府金融办本级1810.18万元,办属信息中心1,647.63万元,系统财务25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金额

一、年初批复部门预算总收入

4079.89

1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本级

1490.38

2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信息中心

89.51

3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系统财务

2,500.00

二、上年结转财政拨款

1,659.53

1、金融部门其他行政支出

8.27

2、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

19.38

3、其他社会科学支出

1

4、其他金融支持

15

5、其他金融发展支出

63.02

6、办属中心——金融部门其他监管支出

1552.86

三、年中财政追加经费

218.39

1、2015年度绩效考核奖励经费

87.33

2、工资提标补助、老干医疗及抚恤经费

115.8

3、金融与债务工作经费

10.00

4、办属中心——工资提标补助经费

5.26

        

5,957.81

2、全年支出情况

我办全年整体支出总计4,957.14万元(含信息中心支出810.33万 ),其中:基本支出1,003.43万元(含信息中心支出85.70万元)、项目支出3,953.71万元(含信息中心支出724.63万元),资金的使用方向为基本支出、离休人员医药费及项目支出等。

3、年末结余情况

我办全年结余1,000.67 万元,其中:办本级经费结余163.38万元,包括我办落实审计整改归还要求而形成的结余、办机关压减“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等经费开支而形成的结余、年末追加来不及使用的经费结余。办属信息中心经费结余837.29万元,系地方金融征信与监管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经费结余,因根据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付款项而形成的结余。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总的来说,我办财务管理较为严格,先后建立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无计划安排不报账,无领导审批不报账,无经手人签字不报账,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票据不报账。经费的开支管理及费用报销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勤俭节约,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与安全。对项目资金的实施、资金投向及调度安排、固定资产购置及交付使用进行跟踪管理,项目负责人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保证项目如期保质完成。对于批量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的物品采购,均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年度计划、重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均经过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我办基本支出(含信息中心支出85.70万元)1,003.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4.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0.3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维持办机关基本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性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基本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我办项目支出3,953.71万元(含信息中心支出724.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0.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82.76万元、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2,563.02万元(其中:年初财政预算安排2014年度全省金融机构融资考评奖励资金2500万元,我办落实审计整改归还专项资金63.0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办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每月向分管及主要办领导报告“三公”经费开支及结余情况,每季度向办主任办公会议报告财务情况及“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确保“三公”按合理的降幅比例递减。在公务车管理方面,制定《机关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采取登记台账形式,严格车辆管理,控制长途车和单独派车,并进一步规范内部审核流程,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机关文件规定,执行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机关不再报销任何零星油票。明确责任要求,加强对司乘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周末时段和节假日公务车辆集中停放制度,有效杜绝公车私用。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5预算数

2015实际数

预算与实际比

超支节约比(%

公款出国(境)费用

18.00

7.99

-10.01

-55.61

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

93.00

74.97

-18.03

-19.39

公务接待费用

88.00

58.00

-30.00

-34.09

    

199.00

140.96

-58.04

-29.17

2015年“三公经费”实际总支出数比预算数节约58.04万元,其中“公款出国(境)费用”比预算数节约10.01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比预算数节约18.0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预算数节约3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实际发生额与2014年比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5实际数

2014年实际数

超支与节约

超支节约比(%

公款出国(境)费用

7.99

16.82

-8.83

-52.50

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

74.97

77.38

-2.41

-3.11

公务接待费用

58.00

71.19

-13.19

-18.53

    

140.96

165.39

-24.43

-14.77

2015年“三公经费”实际总支出数与上年相比节约24.43万元,下降14.77%,其中“公款出国(境)费用”比上年下降52.50%、“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下降3.11%、“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下降18.53%。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办注重对专项资金绩效运行过程实施全目标、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积极跟踪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是否到位,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各项绩效指标阶段性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加大绩效监控力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用款要求,实行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评估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总结项目经费管理经验,提出完善及滚动支持。针对薄弱环节找差距、抓整改,重检查。积极探索构建保持绩效督查的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文件要求,我办以绩效评估为契机,认真对照评估指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2015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为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确保质量,我办专门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科学有效的机制,将绩效评估与公务员年终考核机制结合起来,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和评估方案。我办对2015年度所有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设立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运用自评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并撰写绩效报告,并积极应用于相关项目资金安排调整上,加大了专项资金合理分配和使用效率。

(一)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扶持实体经济

1、加大信贷投放。在牵头完成2014年度全省金融机构融资考评奖励的基础上,通过各种途径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项目储备与对接,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先后组织平安银行、进出口银行省分行与我省企业和重大项目开展专题对接;积极推广建设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提请省政府出台《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46号)。同时,联合一行三局发出《关于金融业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倡议书》,启动了银行业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专项行动,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筹资解困,缓解资金压力。经过各方努力,今年全省信贷投放呈现较好增长势头。2015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小微企业贷款856.6亿元,同比多增484.3元,增速快于全部贷款增速7.7个百分点;新增涉农贷款1167.1亿元,同比多增286.4亿元,增速快于全部贷款增速0.9个百分点。

2、大力推动直接融资。通过调整充实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和新三板企业资源库,培育上市资源。目前,已有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311家,新三板挂牌资源库企业281家。联合沪深交易所对80多家省内上市后备企业进行了调研,宣讲政策、指导上市。2015年,已有老百姓、益丰药房、艾华集团、多喜爱、蓝思科技、快乐购和华自科技等7家省内企业实现首发上市,融资55.43亿元。目前,我省有境内外上市企业99家,通过发审会审核待发企业1家,在审企业15家,进入辅导报备程序的企业9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04家,湖南股交所挂牌企业1040家。2015年,我省企业共实现直接融资2406.09亿元,其中:首发上市融资55.43亿元,新三板和四板挂牌融资18.13亿元,上市公司再融资572.44亿元,企业债券融资350.5亿元,公司债券303.2亿元,中期票据融资164.5亿元,短期融资券融资254.5亿元,定向工具融资319.9亿元,信托融资223.8亿元,产权交易融资60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融资21.5亿元,中小企业集合债融资3.22亿元,私募股权融资17.73亿元,资产证券化融资41.24亿元。

(二)不断加快金融领域改革创新步伐

1、稳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一是推进浏阳农房抵押融资改革试点。2015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了由我办起草的《湖南省农房抵押融资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房抵押融资浏阳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探索建立起风险补偿机制。6月中旬,省政府在浏阳市召开了农房抵押融资浏阳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标志着全省农房抵押融资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到2015年10月末,浏阳农房抵押贷款余额达51.65亿元。二是推进沅陵县国家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沅陵县今年被列入第二批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3个试点县之一。该县同时也是我办对口扶贫县。在派出对口扶贫工作队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的同时,我们也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该县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并探索推动金融扶贫的新模式、新办法。目前,沅陵县已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金融服务管理体系,县级层面由金融办统筹协调、乡镇设立了农村金融服务中心、行政村建立起农村金融服务站;抓住机遇,先后推动设立了2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融资担保公司、1家省级农业担保公司办事处,2家商业银行新设了支行;着手搭建了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初步形成富有特色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2、加快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组织对省信用联社实施了年度目标考核;积极推动城区机构整合,怀化农商行年内顺利获批筹建,长沙、株洲等5市14家县级行社正式启动城区机构整合改革工作,其中永州、岳阳取得实质进展;推动省联社制定了《30家联社改革督导工作方案》,继续探索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高风险机构改革,2014年监管评级为高风险的机构已有13家启动改组改制工作;通过指导省联社排查改革期间消化不良资产、历史包袱情况和地方政府支持改革资产及变现情况,督促其出台了《关于加强法人行社改革期间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法人行社改革数据真实性核查方案》,强化清产核资情况核查,进一步严格了改革期间人财物管理纪律要求;推进符合条件的农商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推动省联社与省股权登记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支持农商行在新三板挂牌。2015年,全省新组建农村商业银行23家。2015年末,全省已挂牌农村商业银行68家,已完成改制和启动改制的县级法人机构116家,全省仅有5家尚未启动改革。全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总量和增量均居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第1位。

3、积极组建村镇银行。经多方征求意见,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村镇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交省政府审定;推动上海农商行与邵东、攸县等8个县市达成合作意向,逐步启动村镇银行组建工作;推动省联社起草《农商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管理指导意见》(草案),组织2014年监管评级二级以上的农商行商谈省内县域村镇银行布局,支持浏阳农商银行牵头组建的2家村镇银行顺利开业。目前,全省已有村镇银行31家,覆盖38个县(市),近日,我省关于村镇银行设立的规划已获中国银监会备案通过,规划预计在近2-3年内全省将设立村镇银行26家。

4、加强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指导湖南股交所制定《私募债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湖南股权交易所发行了首单私募债,融资3.22亿元。按照一平台四功能的定位和发展思路,切实加强了对湖南股交所的业务监管和指导,支持湖南股权交易所加快推出创新型融资产品和企业转板通道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宣传发动,鼓励支持省内小微企业通过湖南股交所挂牌融资。2015年末,湖南股交所挂牌企业达1040家,累计为企业实现融资455亿元,市场规模在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中排名第9。2015年为挂牌企业实现股权、债权等融资104.2亿元。同时,我办已批复同意由湖南股交所、财富证券牵头组建湖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5、积极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2015年初,我办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7号);支持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筹建地方财产保险法人机构;会同省财政厅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农业保险工作费用相关管理规定的通知》,支持各市州实行奖补政策,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在现有种植业保费补贴品种基础上,相继推出烟叶、家禽、湘莲、特色水产养殖等特色优势农产品新险种;向省政府提交了《我省保险资金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草案);协调指导吉祥人寿开展增资扩股;举办保险业务培训,邀请中国保监会负责人来湘解读国务院保十条

为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我们推动中联重科集团成立了财务公司;引进安永会计师事务在长沙设立了办事处,普华永道即将来湘设立办事处;我办积极推动三一集团牵头筹建我省首家民营银行;正在推动筹建省级资产管理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法人财产保险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

(三)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

1、促进小额贷款行业健康发展。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加强小贷行业的监管,开发完善了专门的监管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企业日常运行监测,按月统计分析资金运营情况,及时掌握风险情况,组织开展了全省小贷公司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与专项整治活动,全面部署开展市州交叉检查。目前,尚未发现小贷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存款的行为。通过小贷公司自评、县金融办初评、市金融办考评,我办最后复核和抽查,对全省开业1年以上的小贷公司严格实行分类监管评级,为下一步实施差异化监管打下了基础;指导省小贷公司协会顺利换届,推动协会进一步完善了机构设置,开展了高管负责人、信贷人员和风控人员的专题培训,有效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严格审核了5家拟设小贷公司主发起人资格、6家拟设小贷公司筹建材料和4家拟设小贷公司开业材料,完成了19家小贷公司增资扩股、股权变动等变更事项审核工作;出台《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上市工作指引(试行)》,积极帮助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目前浏阳通源小贷公司等3家小贷公司已在新三板挂牌,有10家小贷公司从银行融资3.22亿元。此外,通过加强与重庆金交所和湖南股交所的联系,支持优质小贷公司开展多渠道融资,有10家小贷公司从重庆金交所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融资1.67亿元。2015年末,全省已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216家、注册资本17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76.37亿元其中涉农及中小微企业贷款占60% 以上,利润总额3.36亿元,上缴税收2.46亿元。浏阳通源小额贷款公司等4家小额贷款公司已在新三板挂牌。

2、加强融资担保机构监管。积极落实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支持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和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在全省71个融资担保机构空白县市建立办事处、共同组建或参股县级国有担保公司,实现了我省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空白县域全覆盖;依法收缴了有严重违规经营行为或涉嫌非法集资的省钻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南博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10家融资担保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批准了15家(次)公司股权、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等变更事项;组织编制了《20102014年湖南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报告》并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2015年末,全省有融资担保机构215家,注册资本265.41亿元,在保余额455.24亿元。全年全省融资担保机构新增担保总额443.25亿元,累计为11万多户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2750.05亿元。

(四)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1、依法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先后组织召开全省民间融资管理会议和省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牵头制定《2015年市州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和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成效得到国务院处非联认可。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专项活动,及时掌握了部分风险隐患和案件线索,责令相关单位及时处置,密切关注事件进展。精心组织部署,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过制作警示动画、开辟专栏、微信、短信、现场宣讲等方式,不断提高宣传覆盖面,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指导协调娄底、长沙、岳阳、郴州等市加快重大案件处置进度,积极协调做好跨省案件处置。

2、继续推进金融创安工作。组织对全省27个省级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达标单位进行了全面风险排查,及时约谈了个别非法集资现象较突出或存有隐患的县市,指导其认真做好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金融创安考核考评工作流程。

3、加快建设地方金融征信与监管服务平台。目前已基本完成湖南省地方金融征信与监管服务平台(一期)项目建设,第二期项目建设顺利启动并抓紧推进。

五、各项评价指标分析及存在问题

办本级及信息中心二级机构的自评绩效分值97分,自评扣分主要是预算控制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一)预算配置

1、在职人员控制率:我办实际在职人数63人,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60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05%。

造成在职人员控制率超标准的原因系根据湘编办(2014)91号文件要求,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8名核减至5名,超编人员逐步消化。

    2、“三公”经费变动率:2015年 “三公”经费预算为199万元,比2014年 “三公”经费预算200万元节约1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0,不扣分。

(二)预算执行

1、预算完成率: 2015年度我办预算完成率为97.06%,不扣分。

本办2015年度追加预算218.39万元,系离退人员抚恤金及政策性省直单位职工提标工资。本办二级机构信息中心地方金融征信与监管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经费结余832.03万元,该结余系根据项目进度拨款形成。上述两项金额从考核数据中予以剔除。

2、预算控制率:2015年度我办预算控制率为5.35%,扣1分,系年中财政追加经费218.39万元。

3、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2015年度无新建楼堂管所,不扣分。

4、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2015年度无新建楼堂管所,不存在投资概算控制率,不扣分。

(三)预算管理

1、公用经费控制率:2015年度我办日常公用经费控制率为75.49%,低于100%,不扣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2015年度我办“三公”经费控制率70.83%,低于100%,不扣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 2015年度我办政府采购实际金额668.22万元,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552.86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43.03%,小于100%,不扣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2015年我办新制定了《省政府金融办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省政府金融办培训费管理办法》、《省政府金融办会议费管理办法》、《省金融办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四项公务支出制度和《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项制度合规完整,并得到了严格执行。

5、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办严控资金的拨付使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不扣分。

6、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我办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内公开预决算信息,各项基础数据与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2015年度决算信息未公开,系暂未收到财政部门公开信息通知要求,不扣分。

7、湖南省绩效评估委员会湘绩函[2016]48号对我办2015年工作绩效进行了考评,评为合格等次,其中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得分为满分520分,故此项不扣分。

(四)职责履行

我办2015年主要绩效目标包括 :两型社会建设、金融创安、开展农房抵押融资改革试点、推动民营银行申筹、成立省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推进县域融资担保服务全覆盖、贯彻保险“国十条”、加大投资入湘力度、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规范发展小额贷款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业务工作缺少资金保障。

随着近年来全省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和参与人数较前些年呈现爆发式增长,民间非法集资及新兴金融风险加大,我们也在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与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而我办金融风险处置及应急专项经费的预算基数都相对较低,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

目前,金融仍是我省经济发展的一块短板,加强金融管理队伍建设是推动我省金融加快改革发展和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方面,因此,金融干部培训工作将成为我办每年的常态性工作,亟需加大资金投入。

七、有关建议

(一)建议加大财政对金融风险处置及应急专项和金融干部培训专项工作经费支持力度,避免年中追加经费,以影响我办部门预算控制率。

(二)加强对办机关经费支出管理,确保全年经费支出均衡。

 

              

 

 

                  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29               



附件1:2015绩效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表.xls

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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