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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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处置:金融风险防控的重要抓手
在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中,“不良资产处置”是一个高频词汇。它是金融体系自我净化、化解风险的重要抓手,与我们的金融环境稳定息息相关。

什么是不良资产处置?
在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是指通过法律允许手段对金融机构或企业持有的不良资产进行收购、管理和处置的行为,包括收购处置业务及与不良资产相关的其他业务,其目的在于实现资产价值回收或提升,涵盖债权、股权、实物等类型,需遵循合规性、审慎性、公开性及合理性原则。
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包括常规催收、诉讼或仲裁追偿、以物抵债、不良债权转让、委托外部清收、破产清偿等。
我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主体
不良资产处置并非单一机构可以完成,而是由多方主体协同参与,形成完整的处置链条。目前,我国已逐步构建起“5+2+N+银行系”的不良资产处置主体格局,各类主体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共同推动不良资产处置有序开展。
其中,“5”是全国性AMC,即5家全国性持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是中国信达、中国中信金融资产、中国东方、中国长城、中国银河。这五家机构持有全国性金融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牌照,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监管,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全链条业务,是不良资产处置的核心主导力量。
“2”代表各省两家地方AMC(区域补充力量),指各省(区、市)原则上可设立的2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需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属于地方金融组织范畴。其核心职责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批量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聚焦区域金融风险化解。
“N”则指各地未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补充承接力量),作为处置链条的补充力量,它们不具备直接从银行批量受让不良资产的资质,主要承接五大全国性AMC和地方AMC处置效率较低的小规模不良资产组包,填补了大型机构处置小额不良资产的空白,提升了整体处置体系的效率。
“银行系”即银行系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随着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推进,以国有大行为首的大型商业银行纷纷成立专司债转股的AMC子公司,如工银AIC、建信AIC等。这类机构设立初期专注于债转股业务,核心是通过将银行不良债权转化为企业股权,帮助企业减轻债务压力,同时助力银行化解不良风险,是不良资产处置格局中专注于债转股领域的重要补充力量。
不良资产处置的核心流程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11月发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应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完善尽职调查、评估估值、处置公告、资产定价、方案制定、方案审批等资产处置内部制度,严格按照审批和操作规程办理,不得违反程序或减少程序进行处置。
警惕不良资产处置骗局
不良资产处置属于专业的金融业务,有严格的监管要求和操作规范,普通人参与度较低,这也让不法分子找到了可乘之机,通过虚构业务、虚假承诺,设置非法金融骗局,侵害投资者及相关群体的合法权益。
例如,原安徽徽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周某,在执业期间,在无权处置相关不良资产的情况下,伪造有关资产公司、国家机关公章,伪造债权转让协议书及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等,以能通过“特殊渠道”低价获取银行不良资产包为噱头,向多名企业主和投资者宣称,可帮助其购买或共同投资该类资产,并承诺能获得高额回报,以此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1.2亿余元。除个人诈骗外,部分机构也存在违规操作,如宁夏烽鸣公司、广律深圳公司在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审批资质的情况下,以不良资产“解债”为幌子,曲解不良资产处置政策,向信用卡、贷款逾期客户宣称可2.5折化解债务,变相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超2亿元。
不良资产处置是金融体系化解风险、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正规的处置业务需要具备相应资质,遵循合规、审慎、公开的原则,其收益与风险并存,不存在“零风险、高收益”的情况。普通人切勿盲目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相关投资,如发现疑似非法金融骗局,请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整理自:《中国商事仲裁中的第三方出资》《担保业务相关概念释义大全》《法治时代杂志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红星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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