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20日,星期六
十一月初一 乙巳年 戊子月 癸亥日
冰葡萄“代种”集资圈套
【案例】
张某从苏某某的农业合作社租赁160亩土地,种植了58000棵冰葡萄树苗。参考住宅楼销售预售的方法,推出所谓“冰葡萄产权预售”来吸收资金。张某将冰葡萄30棵分为一组,每组的认购价格是4500元。投资人员签订合同交款认购后,可以得到所认购冰葡萄十年的产权,每年所产的冰葡萄如果投资人员自己采摘,收益就全部归投资人所有。如果是委托A公司工作人员采摘并销售,公司收取10%的管理费。张某通过广播电台、报纸、业务人员等形式进行宣传,吸收公众存款对象95人,最终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91.3万元。

该案作案手段主要有三:
一是虚假宣传造势,获取信任。在市内广打广告,在高档商务写字楼租赁大面积办公室,豪华装修,用照片合成与领导人的合影,伪造成公司实力强、资金雄厚、有背景的假象。通过聘用业务员发展下线进行宣传,以发放小礼品的方式引诱群众关注,营造业务繁荣的虚假前景。
二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实现非法目的。张某某成立的A公司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资料齐全,集资人投资时与A公司签订书面合同,A公司出具收款收据,看似公司经营合法、宣称的冰葡萄预售与委托种植相似,使群众难以辨识。
三是高利诱惑。鼓吹“高收益、低门槛、零风险”“快速致富”等不实宣传,诱骗社会公众投资。
【温馨提示】
湖南省委金融办提醒您,农业项目周期长、利润空间有限,任何宣称“稳赚不赔”“政府兜底”的涉农投资多为骗局,任何以种植经济作物名义吸引群众投入资金认购,实际不交付或不完全交付实物、且投资回报与种植经济作物数量无关联的行为,均属于非法集资范畴,务必高度警惕;交易过程中,若要求将资金转账至个人账户或不明公司账户,应立即停止交易,谨防资金被骗;切勿轻信“熟人担保”,即便是亲友推荐的项目,也需先核实项目真实资质与合规性,避免陷入“连环套”陷阱。
整理自:《农村大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