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8日|防骗警示窗:避坑“代理退保”以免权益受损

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dfjrjgj.hunan.gov.cn 时间:2025-11-08 11:1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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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8日,星期六

九月十九  乙巳年  丁亥月  辛巳日

避坑“代理退保”以免权益受损

近年来,一些金融“黑灰产”组织、个人为谋求非法利益,假借法务公司、咨询公司等名义,广泛发布“代理高额退保”不实信息,怂恿、诱导投保人委托其代理“维权”,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金融监管总局、公安部正持续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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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以“代理退保”名义敲诈勒索保险公司

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间,林某某、马某某为非法获利,以全额退保或高额退保为诱饵,发布违法广告,怂恿、诱导投保人委托其代理退保,杜撰、虚增、编造保险公司及业务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内容和证据,向监管部门邮寄信件、反复投诉,同时教唆投保人、离职保险业务员消极对抗后续调查、询问,导致保险公司及相关业务员向投保人支付保险现金价值,并被胁迫额外给予保费总额60%-100%的高额补偿款,林某某、马某某从中抽成保费总额的20%-30%据为己有。林某某、马某某合作一段时间后,各自发展业务,但仍相互介绍客户。2021年10月起,马某某还成立了法务公司,雇请何某某、吴某某等人从事代理退保业务。经查,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间,被告人林某某、马某某共为115名投保人恶意办理退保,造成保险公司经济损失217.62万元,从中非法获利48.96万元。法院经依法审理认定林某某、马某某、何某某、吴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2025年4月,四人被依法判刑并处罚金。

以“超额退保”名义教唆消费者非法维权

2024年以来,王某、刘某等人为非法牟利,组织中介团伙冒充保险公司员工,以“电话回访”为由联系保单客户,谎称可协助办理“超额退保”,承诺退还70%以上保费,远高于保单现金价值,诱骗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该团伙利用伪造的《承诺书》《服务协议书》等材料,虚构法律服务关系掩盖非法目的,进而依据统一模板编造内容雷同的举报信,以“销售违规”为由,教唆消费者向监管部门重复举报投诉,借此对保险公司施压,胁迫其办理超出合同约定的退保。事成后,该团伙从退保金中抽取高额分成,致使消费者资金受损、保障落空。公安机关已对王某、刘某等人采取刑事措施。

【温馨提示】

“代理退保”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更直接侵害消费者多项合法权益:一是财产权益受损。消费者支付高额“服务费”或佣金,实际到手资金可能低于正常退保现金价值。二是保障权益丧失。消费者在诱导下办理退保,失去保险保障,再次投保可能面临保费上涨、拒保等风险;三是信息安全权益受侵。消费者身份、保单信息等敏感资料被非法搜集、使用,存在进一步泄露和滥用风险。

湖南省委金融办提醒您,如有退保需求,应直接向保险公司客服人员咨询退保事宜,或向当地的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正规机构求助。

整理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央广网


2025年11月8日|防骗警示窗:避坑“代理退保”以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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