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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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名农民建合作社,集资金额高达12亿!
【案例】
2014年,河北省隆尧县“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三地合作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该案波及全国多个省份、涉及3.6万农民、集资额高达12亿元。
成立于2007年的三地合作社,在短短7年中,编织了一个疯狂吸金的“神话”。同它一起倒下的,是一个庞大的吸金网络。一个起初由38名农民成立的合作社,是如何编织起一张集资暴富骗局网络的呢?
故事始于2007年,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一个名为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悄然成立。这家合作社由巩群海等人发起,他们组织了37位农户,共同出资6000万元,巩群海被推举为合作社的理事长。合作社的初衷是服务农民,促进农业发展,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运营模式逐渐偏离了正轨。
在合作社成立初期,业务并未取得显著进展。然而,2011年,巩群海等人宣称找到了一个极具潜力的项目——富硒小麦。他们声称这种小麦富含对人体有益的硒元素,市场前景广阔。这一消息迅速传开,吸引了大量农民的关注。为了吸纳更多成员,巩群海等人开始承诺高额的利息回报。他们声称,只要在三地合作社入股1万元,就可以获得100袋面粉,并且还能享受4个月30%、1年100%的高额利息。如果投资者想要退社,不仅可以拿回本金和利息,已经食用的面粉还免费赠送。这样的优惠政策,对于渴望增加收入的农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三地”合作社分支机构挂有非常明晰的三地合作社押金表 图片来源:中新网
为了进一步扩大规模,三地合作社开始采用传销式的组织架构。他们设立了分社和代办员,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发展下线。每个代办员都有自己的业务区域,通过吸收新社员来获取提成。这种传销式的扩张方式,使得三地合作社在短时间内迅速壮大。到2013年6月,合作社已经在全省融资资金总额达到81.678亿元,建立了265个服务站点,拥有135168户社员。这些社员遍布河北省及周边地区,甚至延伸到了其他省市。
高邑县一家“三地”合作社的主要办公地点 图片来源:中新网
然而,随着规模的扩大,三地合作社的资金链也开始出现裂痕。他们靠收取新社员的本金来偿还老社员的利息和本金,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无法持续。长时间下来,资金漏洞越来越大,最终导致了崩盘。许多农民在投入大量资金后,发现无法提现,甚至连本金都无法收回。他们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陷入了非法集资的陷阱。
2014年12月,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和柏乡县公安局分别对三地合作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过调查取证,警方发现,三地合作社不仅存在非法集资行为,还涉嫌伪造国家农业部的“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证书等荣誉,以骗取农民们的信任。此外,合作社的资金并未用于实体项目,而是被巩群海等人挥霍一空。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法院也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巩群海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使用虚假宣传、以高额实物回报和高额利息为诱饵等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其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构成集资诈骗罪。
2016年12月,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巩群海犯集资诈骗罪,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法院依法判处巩群海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追缴巩群海等人违法所得,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损失。
【小贴士】
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重要时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具有巨大空间和强大生命力。但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事实上,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业务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且应当遵循业务限于内部成员,服务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等原则。大家如有加入农民合作社的需求,一定要考察其是否有法人营业执照以及是否获业务批准,同时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进行冷静分析,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
整理自:中新网、新华网、《华商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