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金〔2026〕25号)有关规定,省委金融办对2026年度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奖励资金进行了审核,现将拟奖励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7月31日至8月6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提出意见,并明确列举具体异议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委金融办反馈。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省委金融办风险防控二处
电话:0731-82211656/82213880(传真)
邮箱:hnswjrbfkec@163.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51号(邮编:410011)
附件:2026年度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奖励资金拟奖励名单
中共湖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31日
附件:
2026年度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奖励资金
拟奖励名单
序号 拟奖励单位 拟奖励金额 1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40万元 2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40万元 3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40万元 4 石门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0万元 5 临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万元 6 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万元 7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万元 8 新邵县金融服务中心 20万元 9 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万元 10 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万元 11 慈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万元 12 石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万元 13 炎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万元 14 株洲市公安局 50万元 15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50万元 16 邵阳市公安局大祥分局 50万元 17 益阳市安化县公安局 50万元 共计 5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