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函〔2021〕150号
常德市鑫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财政局的初审意见,经对你公司报送的申请变更材料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聂鑫符合我省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任职的相关要求,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聂鑫。王红光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你公司获此批复后,应尽快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
来源:金融监管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