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金〔2019〕36号)有关规定及程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已完成2021年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现公示拟奖补对象。公示期为2021年9月15日至9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反馈意见。意见请列举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银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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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