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 索引号:430S00/2021-02004568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1-03-1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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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同意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湘金监函〔202111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政策规定及长沙市金融办、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出具的初审意见,经对你公司所报送申请变更材料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原股东朱霞所持10%的股份(计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转让给新进股东朱先富,转让后朱霞退出。

转让后公司新的股权结构为:长沙麓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比20%;湖南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2800万元,占比28%;长沙三德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比10%;胡鹏飞出资1000万元,占比10%;周晓慧出资1000万元,占比10%;刘献中出资1000万元,占比10%;朱先富出资1000万元,占比10%;林恒翠出资100万元,占比1%;汤志勇出资100万元,占比1%

你公司获此批复后,请尽快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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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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