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办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据《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办机关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省金融政策法规宣传,推进政务信息全面公开。2016年,我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推进全省金融改革发展,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和全省“十三五”开篇起步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保障。
依托办机关门户网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做到依法、准确、及时公开,树立了法治型、透明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整体形象。截止目前,办机关门户网站完成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做到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及办事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及时公布相关人事信息、行业监管信息等。通过逐步完善栏目设置和网站功能,力争把机关门户网站建设成为宣传湖南金融发展的一扇窗口。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副主任牵头负责,综合处(人事处)和信息中心承担具体工作,相关处室提供信息保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进行。
(二)统一权限管理。通过使用内容管理系统,统一网站管理权限,将各处室、中心拟发布信息统一发送到内容管理系统中,既便于信息发布权限的集中管理,也方便信息及时发布。灵活实用的统一权限管理推动和促进了办机关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同时也保证了网站信息发布的可控性。
(三)突出重点事项。我们以“满足群众需求、确保群众满意”为导向,注重发布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金融信息,努力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群众能通过便捷、快速的渠道得到信息支持,及时了解我办各有关事项的具体进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四类:一是单位简介、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二是部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能及我办的一些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的政务信息;三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是依申请公开的其他信息。大力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信息公开;深化监管处理结果及整改情况,认真做好金融业数据公开及行政审批、许可备案、处罚等信息公示;强化金融政策宣传,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开展网上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主要利用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平台和办机关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通过电视、报纸、金融知识口袋书以及户外宣传等形式广泛进行金融法规政策、金融风险防范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学金融、用金融、防风险。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省政府金融办收到46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不属于我办职能范围,都给予了书面或线上答复,引导和建议申请者向相关部门咨询。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办通过办机关门户网站处理咨询投诉32次。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办收到1次因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请者在收到信息公开回复信,查看收信日期后主动在省政府法制办撤销行政复议申请,省政府法制办依法终止该行政复议。
无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省政府金融办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八、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不足,比如: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强,部分栏目内容少、更新速度有待加强;报送的政务信息质量不高,采用率偏低。2017年,省政府金融办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和监督,严防泄密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