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办函〔2026〕55号
刘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园区企业融资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循环经济企业融资担保标准化机制”
(一)完善融资担保政策体系。2026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6〕22号),明确深化银担合作,要求省级银行机构指导分支机构与担保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在授信额度、贷款利率、续贷条件等方面提供支持,并支持银行业监管部门将银担合作情况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业绩考评体系。持续降低融资担保成本,落实“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引导融资担保公司降费让利,2025年,我办累计审核融资担保公司保费补贴、风险代偿补偿专项资金超4亿元,名单制内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直接融资担保综合费率已降至0.76%。
(二)规范银担合作。2018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单位联合印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对规范银担合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湖南金融监管局持续督促银行机构和担保公司合规开展业务,合理确定客户利率、费率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向客户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不得占用客户贷款,按照信贷条件和担保条件独自开展市场化调查评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企业融资担保支持。
二、关于“优化循环经济企业专项融资服务流程”
(一)强化政策引领。202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湖南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实施“绿色金融攻坚工程”,支持资源循环综合利用产业健康发展;湖南金融监管局牵头出台了《湖南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进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湘金发〔2025〕7号),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督促银行机构切实改进授信管理流程,提高绿色项目审批效率,不断优化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机制。截至2025年末,全省金融机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贷款余额突破800亿元,较年初增长36%,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9.9个百分点。
(二)强化激励约束。湖南金融监管局构建机构绿色金融季报机制,坚持严监测、强督导,督促真实、准确、全面反映绿色金融服务情况。针对落实不力机构,采取专项监管措施,力促对标先进、补齐短板,推动全省绿色金融供给增量提质,引导金融资源向循环经济领域倾斜。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我办建立考评机制,出台湖南省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估办法,通过对资源循环利用领域贷款投放情况等指标进行重点考评,激励金融机构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截至2026年3月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1.46万亿元,同比增长18.3%,高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3.3个百分点,其中,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贷款余额878.2亿元,同比增长20.3%。
(三)完善绿色金融服务流程。持续督促银行机构做好绿色金融自评价工作,持续落实“为绿色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研发、审批、推广提供‘绿色’通道”等有关评价指标要求,辖内银行不断建立健全机制,推动金融资源向循环经济领域聚集。如,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落地绿色信贷审批快速通道,通过实施尽职前置审查、优化审批流程,大幅提升绿色项目审批效率;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建立绿色项目白名单、搭建项目评估容缺机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等,不断提高绿色信贷客户服务效率;光大银行长沙分行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项目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投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办将会同湖南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园区企业融资服务。一是持续引导融资担保机构降费让利,创新产品,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园区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指导辖内银行机构围绕资源循环利用等关键领域,优配金融资源,完善业务流程体系,加强绿色金融业务审批管理,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大力支持全省循环经济市场主体融资需求。
感谢您对湖南优化园区企业融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湖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