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22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4-08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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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4-06-0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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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22号提案的答复

湘金办函〔2024〕53号


蔡荣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香港与内地合作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化发展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办高度重视您所提的建议。4-5月份,我们收到省委外事办、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省教育厅的会办意见。经同会办单位充分沟通及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鼓励引导省内金融资源向绿色领域倾斜,不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全省绿色金融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2023年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9420.16亿元,同比增长44.23%,高出全国平均水平7.7个百分点;绿色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为13.5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91个百分点;绿色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03%,较年初下降0.31个百分点;我省金融机构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再贷款支持127.3亿元,支持重点领域企业192家;全省绿色债券余额265亿元,同比增长14.8%,其中绿色金融债2只,余额85亿元,中期票据余额32.6亿元;全省共有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8家。

一、提案办理的有关工作情况

(一)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保障体系。我省先后出台了《湖南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关于金融支持湖南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湖南省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支持工作的通知》《湖南省金融稳定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积极支持发行绿色债券,支持优质绿色低碳企业上市、挂牌和再融资,发挥绿色基金引导作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内部考核引导和人才培养等重点任务,引导全省金融机构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助力我省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

(二)探索推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地方标准规范建设。一是我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与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等15个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央驻湘金融监管部门联动协作,于2022年7月初正式启动我省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并同步探索建设我省转型金融规范,研究起草了《绿色融资企业及绿色融资项目评估指南》和《转型金融支持目录分类指南》,上述两项地方规范已列入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1批地方标准计划。目前已报省市场监管局审查。二是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指导株洲市金融学会编制《风力发电绿色供应链金融服务规范》,明确标准服务范围、金融业务模式、金融服务流程以及激励约束等方面内容,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

(三)积极稳妥推进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试点。为破解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难题,2022年底,我办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等十部门出台了《湖南省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方案》(湘金监发〔2022〕77号),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将排污权指标、碳排放权配额、用能权配额、取水权、节能量、绿色电力证书、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含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减排效果的量化核证)及湖南省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等8类环境权益纳入抵质押品范围。目前已建立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首批次确定湘潭市、郴州市和长沙县作为试点区域。省财政将配套安排每个试点市州1000万元、每个试点县市区500万元,作为辖内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截至2023年底,全省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余额7.76亿元。

(四)加大绿色金融人才培养力度。一是实施省财会金融人才专项计划。为加强金融人才的培养,2021年我省设立了财会金融人才专项计划,研究制定申报选拔条件,组织省内金融管理部门、在湘金融机构、其他已获金融业务许可或备案的在湘企业等单位申报金融人才的选拔,目前已选拔30人作为金融人才进行集中培训、跟踪培养。二是不断拓宽高层次金融人才连接渠道。省委组织部优化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管理办法,增设企业经营管理类别,专门用于引进海内外高素质专业化金融人才。在芙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中专设财会金融人才类别,遴选培养有发展潜力、专业功底扎实的青年金融人才32人,并对入选人才按照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支持。聘请瑞银证券董事长钱于军等金融人才作为“湖湘引才大使”,充分发挥他们以才引才、以才荐才的独特优势。三是营造金融人才来湘留湘的良好环境。我省先后出台了《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湘办发〔2017〕42号)、《长沙市金融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试行)》(长人才发〔2020〕8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积极解决来湘金融人才居留落户、安家购房、子女教育、医疗保健、出入境等方面的“关键小事”,切实解决金融人才在湘发展的后顾之忧。四是发挥高校对金融人才的培育作用。积极推动省内高校与香港高校开展交流与合作,在学术交流、科研合作、师生交往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积极招收香港学生,组织香港学生参加“以青春之志筑强国之路”学生主题征文活动。指导省内高校对接金融业发展需求,不断优化专业结构,优化课程设置,推动形成高水平金融人才培养体系,有效提升了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契合度,为全省金融业发展提供了高质量的人才支撑。

(五)营造公开透明的绿色金融发展环境。2021年,我省印发《关于持续推进湖南省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提升环境信息披露质量。首批选取5家省级金融机构、3家市县农商行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试点。湖南是除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外,首个实现银行、保险、证券三类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全覆盖的省份。2023年,发布2022年度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机构数量较上年度增加9家,环境信息披露报告质量持续提升。

二、关于“内地与香港进一步携手,在香港市场建立一套能取长补短,促进中外融合发展的绿色金融分类标准,并积极向海外推广”建议办理的答复

我们认为,您的建议能深化内地与香港交流合作,更好衔接国内与国际绿色金融市场,推动我国绿色产业经济转型发展。但因金融属于中央事权,省级层面无权建立内地与香港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日趋完善。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和完善绿色金融发展顶层设计,牵头出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初步确立了绿色金融发展“五大支柱”,即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环境信息披露、激励约束机制、产品与市场体系和国际合作,发挥绿色金融资源配置、风险防范和价格发现“三大功能”。今年4月,央行等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未来5年,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基本构建,金融基础设施、环境信息披露、风险管理、金融产品和市场、政策支持体系及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不断健全,绿色金融区域改革有序推进,国际合作更加密切,各类要素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有序聚集。

下一步,我办将充分借鉴委员所提建议,继续加强与省委外事办、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绿色金融政策文件,强化政策传导,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加大对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推动湖南与港澳地区金融人才的交流与引进,吸引港澳地区优秀人才踊跃涉足我省绿色金融领域,构建三地绿色金融国际人才的培训体系,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绿色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省委金融办

2024年6月7日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2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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