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19-000221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9-07-16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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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第1221号建议的答复

            湘政金函〔2019121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1号建议的答复

小明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21号《关于规范民间借贷的建议》收悉,我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民间借贷法律法规

201854日,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要求民间借贷应严格执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规范,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借款人出借应是合法自有资金,不能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接借贷。严禁银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

2018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由人民银行起草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随着《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的进一步推进,非法融资平台和高利贷业务的民间放贷相关主体将迎来更加完善的监管。

代表出的关于制定完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的建议,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民间借贷实际更多涉及互联网金融P2P,这方面的规范文件一直由原银监会制定,同时借贷额度、利率通常由人民银行进行指导和规范,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共同推动民间借贷正规化发展和运作。

、关于强化监管职能

2016年4月全国部署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湖南银保监局共同牵头联合相关14家单位成立了省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湖南银保监局,组织推动全省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合规检查。我省高度重视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两局双牵头具体组织实施,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人民银行长沙中支等成员单位应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合力。“三查”(机构自查、行业自律检查、行政核查)工作开展前,积极动员部署,提出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各地方政府是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督促各市州金融办和银保监分局要切实履行“双牵头”职责,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做好P2P网贷风险整治组织协调、督促把关和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强化责任、主动作为,完善工作机制,分类指导、精准施策。

(二)统一标准,制定专门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国家网贷整治办合规检查通知要求,参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1号主席令)、《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银监办发〔2016160号)、《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银监办发〔201721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银监办发〔2017113号)有关规定和《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银监发〔201611号),遵循“明确标准、严格把关,依法合规、有章可循”的合规检查原则,两局联合制定了《湖南省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方案》(湘网贷整治办函〔201810号)并下发至各市州网贷整治办。工作方案明确了合规检查目标和原则,检查主体包括机构自查、行业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三个阶段,通知明确重点对十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和禁止性规定认真开展相应自查和检查,制定了合规检查标准、问题清单、机构自查和自律检查真实性承诺书文本,确定了纳入合规检查的省内P2P网贷机构名单,要求网贷机构和行业分别对自查和自律检查真实性负责,并签订真实性承诺书。确保检查过程清晰透明,检查结果客观准确。

(三)夯实责任,分步实施整改验收。按照合规检查方案要求,结合我省网贷机构实际情况,在24家名单内在营机构中,除2家立案、3家已退出外,确定19家机构纳入我省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全面合规检查范围,其中,省级1家,长沙15家,株洲2家,张家界1家。根据统一安排,省市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了由相应成员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网络安全测评等中介机构组织的联合检查组,按照方案检查标准,要求各市州开展合规检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十个重要方面以及三项其他禁止性内容。对于合规检查方式,我省以循序渐进的方法,依次开展机构自查、行业自律检查、网贷整治办行政核查三阶段实施检查。行政核查工作中发现内容不真实、故意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严肃通报、追责问责,并对网贷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制”。

、关于加强舆论宣传

2019年以来,我省继续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牢牢抓住日常宣传、宣传月集中宣传和重点宣传三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探索建立常态化机制,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在日常宣传方面,通过与本省具有影响力的电视媒体积极沟通,在省级和地方电视媒体、城区户外和电梯内LED屏、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各单位电子显示屏,以及城区主要公交线路公交车载电视和出租车顶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防范法集资宣传标语和公益性广告,同时利用手机短信发送风险提示和警示等。在宣传月集中宣传方面,按照国务院处非联要求,省处非办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湘处非办发〔2019〕1号);积极准备宣传素材和印制宣传资料,及时推广国务院处非联今年新拍摄的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并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今年“5·15”预防经济犯罪日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防非处非和防范 “套路贷”等方面的知识。在重点宣传方面,一是省处非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通知》(湘处非办字〔2019〕1号),切实做好重点时点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针对商务楼宇、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风险高发地区加大宣传教育和风险摸排,有效强化了源头防范。三是持续加强对老年人、农村群众和高校生等风险防范意识较差、风险识别能力较弱重点群体的宣传。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重点推动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宣传部门协调,市县全面落实、上下联动的防范地方金融风险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继续丰富方式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要针对不同群体,讲清楚“投资是要自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基本道理。坚持市场监管等部门牵头,加强投融资类广告监测和面上排查,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不良资讯信息传输通道,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关于创新网络监管

我省纳入重点整治的126家P2P网贷机构中24家被列为整改验收机构,余下102家网贷机构中,公安立案17家、工商确认停业失联36家,处于主动退出、停业失联和拒绝检查等状态49家。102家中有53家已经公安、工商等成员单位会商会审确认,于去年11月7日作为第一批取缔类机构正式向社会公告(7家已注销营业执照,21家已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10家已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家法人被公安机关逮捕,人员解散。)

代表提出的关于创新网络监管的建议,具有实际的指导作用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积极履行职责,加强与湖南银保监局等各相关部门的联系,持续认真开展网络借贷风险整治工作,实现行业市场出清,扶优抑劣,规范纠偏,引导行业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

感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二十八

联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稳定处

联系电话:0731-8221317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常德市人大常委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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