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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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买黄金”变现,实为变相高息放贷
进珠宝店“零利息”就能分期购买标价3万元的金手镯,签下合同到隔壁一回收,却只换回2万多元现金,还背上一笔高额债务——所谓“分期购金”,买的不是黄金,竟是高息贷款。
2026年3月,《检察日报》发布报道,揭开了一起以“黄金分期购买”为名的放贷骗局。

【案例】
2024年夏天,因征信不佳无法从银行贷款的小张为资金周转发愁。在朋友建议下,他来到一家“专门做黄金分期购买”的珠宝店——不看征信、零利息,买了黄金还能直接变现。店员推荐了一只总价3万元、比市场价高出30%的黄金手镯,并表示:“不用利息,每期只需还几千块,签个合同就能拿走。”签下合同和还款承诺书后,小张在店员暗示下走进隔壁的黄金回收店,换了2万多元离开。数月后,因未按期还款,小张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此前签署的还款承诺书,经公证后成为对方“维权”的依据。
经查,该珠宝店店主通过向客户分期出售虚增售价的黄金和手机,以买卖之名、行融资之实,至少向46人放贷110万余元,年化实际利率为43%至335%不等,并试图通过公证债权文书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实现收取高额非法利益的目的。办案机关经审查认定,双方系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相关买卖合同关系依法不成立;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店主被依法追责。
【骗局拆解】
该案以“分期购金”为包装,将高息放贷藏进买卖外壳,手段隐蔽、危害面广,其运作手法如下:
一是假借买卖名义,行放贷之实。以“黄金分期购买”为包装,向征信不佳、急需资金的人群推销,宣称“零利息”“不看征信”,实际以买卖之名变相发放贷款。
二是虚抬售价放贷,引导回收变现。将黄金售价虚增约三成,再暗示购金者到隔壁回收店折价变现,实际放出的本金远低于“黄金总价”,高额差价即变相利息。
三是签署合同公证,制造债权假象。要求签订买卖合同、还款承诺书并办理公证,把借贷关系包装成“合法债权”,为后续追债铺路。
四是利用公证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一旦逾期,便凭公证债权文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试图以合法程序实现收取高息的目的。
【温馨提示】
湖南省委金融办提醒您,“分期购物诱导贷款”往往存在购物套现陷阱。此类业务披着商品交易外衣,实则是变相高息借贷。在此模式下,消费者不仅需要支付分期息费,还要承担回收价差损失。消费者应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做好收支筹划,不被诱导性宣传迷惑,拒绝参与“购物套现”等违规行为。如确需办理消费分期业务,应充分了解并仔细核算相关成本,根据自身实际和风险承受能力,从正规渠道选择与自身消费特征、还款能力等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按照约定及时偿还,避免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整理自:《检察日报》、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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