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0月17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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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木立信
《史记·商君列传》中记载:“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纷纷实行变法革新,以求富国强兵。偏居一隅的秦孝公励精图治,锐意改革,大胆任用商鞅主持变法,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但要想让老百姓遵循新政,必须取信于民,才能得到他们的支持。怎么取信于民呢?商鞅想出了一个方法:他命人把三丈高的木头立在国都南城门,然后宣布:只要有人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城门,就赏赐十金。搬一根木头就可以拿到十金?一开始百姓们并不相信,只是观望却无人行动。商鞅又宣布,能将木头搬到北城门的赏赐五十金。这时,有个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众人围观中把木头扛到了北城门。商鞅马上兑付承诺,给予此人五十金。由此,秦国的老百姓确信商鞅能够做到言而有信、令出必行。因而新法颁布后得到了老百姓的大力支持,秦国的变革得以顺利实施。可以说,正是商鞅“徙木立信”,强调“法必明、令必行”,才使秦国迅速跻身强国之列,最终促成了秦始皇统一六国。
【智汇点睛】
人因诚实守信而立,事因诚实守信而成。试想,如果老百姓不服商鞅,不支持他制定的新法,那么即使是再宏伟的蓝图,也只会成为“空中楼阁”。其实,徙木立信这个新颖的带有公关色彩的“人和”活动,也折射出“诚信”在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分量。“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诚信,国之大纲。”古代先哲的许多名言充分说明,在中华民族漫长的文明进程中,诚信是所有正直诚实、进取勇敢的中国人立身处世的支撑点。
诚信,乃立身之本,也是立国之本。对国家来说,强盛国家之本是守信于民。如果商鞅看到有人移木,而不奖赏他的话,那么商鞅就是不讲诚信,其权威就难以树立起来,百姓就会对国君失望,那么秦国也可能会随之衰落。因此,诚信被历代执政者所推崇,是国家之宝。
【所见所思】
诚信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一种可积累、可转化的“资产”,真正的“底层资产”往往不是一时的存款数字,而是长期守约形成的信用。信用良好者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享受融资信贷、创业租赁、交通出行、旅游服务、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便利和优惠,这说明诚信能够在特定制度安排下转化为现实效用。反之,失信者或可占得一时便宜,但往往透支长期信用,抬高融资与交易成本,收窄发展机会。因此,正确的金钱观应是取之有道、用之有度、诺之必践。理财先理信,聚财先聚德。按时还款、如实履约、不逃废债、不轻诺寡信,都是向个人“信用账户”存入复利。诚信是立身之本,也是兴事之基;守信未必立竿见影,却是长期理性的选择。
【一语以蔽】
理财先理信,聚财先聚德。
整理自:《中华思想文化术语》、新华网、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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