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7日|防骗警示窗:披着惠农合作社外衣,高额吸储坑害乡里

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dfjrjgj.hunan.gov.cn 时间:2026-07-17 09:0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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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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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着惠农合作社外衣,高额吸储坑害乡里

有正规营业执照、主打惠农助农服务,扎根乡村经营十余年,看着完全靠谱的农业合作社,竟暗藏巨大金融陷阱?

近期,河北高院披露一起案例,被告人闫某利用村民对本土涉农机构的信任,长达15年私下违规高息吸储,累计涉案资金超2亿元,致数百位乡里乡亲蒙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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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8年8月,被告人闫某注册成立某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注册经营范围以成员为服务对象,为成员提供所需的谷物种植农业生产资料、组织收购农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被告人闫某以专业合作社的名义,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用于个人放贷牟利、日常花销及支付集资参与人利息。经审计,自2008年9月至2023年12月,被告人闫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09亿余元,涉及集资参与人662人,已偿还本金1.96亿元,支付利息290.52万元,未偿还本金1344.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依托专业合作社的名义,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承诺高额利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骗局拆解】

这类扎根乡村、依托正规合作社的集资骗局,精准拿捏农村群众信任痛点,作案手段接地气、隐蔽周期长,其套路拆解如下:

超出经营范围,滥用正规涉农主体资质。闫某自身持有合法注册的谷物种植合作社营业执照,利用大众对惠农涉农主体的信任,隐瞒自身无金融业务资质的事实,超越经营范围违规吸收公众资金,迷惑周边村民。

依靠熟人口碑传播,线下作案极为隐蔽。全程依托乡村熟人社交圈,通过邻里口口相传扩散集资信息,利用乡邻情面降低群众防备,作案方式低调隐秘,长期难以被察觉。

资金完全脱离主业,无真实经营回款支撑。吸收的资金未投入谷物种植、农产品购销等合作社本职业务,而是用于个人放贷、日常消费以及支付前期集资利息,没有合法经营收益兜底,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大额本金无法兑付,给集资参与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温馨提示】

湖南省委金融办提醒您,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咨询公司等各类市场主体,均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擦亮双眼,分清农业经营服务与金融存款业务的边界,不要碍于熟人情面参与高息存款活动,摒弃“高息无风险”的侥幸心理。如发现身边合作社、个人私下高息吸储,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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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河北高院等

如需转载专栏内容,请注明来源:湖南省委金融办、快乐老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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