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7﹞6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13﹞29号)等文件规定,我办于2017年4月成立自评工作组,对金融机构奖励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设立依据
金融机构奖励专项资金设立依据包括两方面: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主题,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持续加强对我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助推作用。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为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促进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5〕22号)。
(二)考评奖励对象
金融机构奖励专项资金考评奖励对象包括以下三类:
1、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湖南省分行、国有商业银行湖南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长沙分行、外省城市商业银行长沙分行、外资银行长沙分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银行等。
2、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开展融资服务的证券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信托业金融机构、省股权交易所、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
3、中央在湘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包括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
二、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项目组织与管理情况
我办组织牵头,制订了《2015年度湖南省金融机构融资考评奖励工作方案》,成立了“2015年度全省金融机构融资考评工作组”。我办向各金融机构下发了融资考评通知,组织各金融机构按要求进行了自评。我办召开初评讨论会,对各金融机构提交的自评报告及相关数据进行核实,确定现场考评抽查名单。考评组分组到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考评组开展综合评价工作,形成了考评总结,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并报省政府同意。
(二)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我办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规范账务处理。2016年8月10日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经省政府办公厅批示同意,2016年8月25日我办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并于2016年9月27日经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将资金分配至各单位。
(三)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
2015年度金融机构奖励专项资金总额2549.06万元,其中,专项奖励预算资金2500万元,我办从其他金融发展支出结转资金49.06万元。2015年度参与发放奖励单位61家,共发放2456.06万元,结余93万元,主要是金融机构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制度与个别单位对公账户资金用途衔接存在问题,使得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和湖南银监局主动放弃奖励。
2015年度金融机构奖励专项资金2549.06万元,分配至银行机构和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奖金2144.06万元,占奖金总额的84%;分配至融资担保、小贷公司奖金255万元,占奖金总额的10%;分配至“一行三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奖金150万元,占奖金总额的6%。2015年度金融机构奖励专项资金分配表如下:
序号 | 金融机构名称 | 奖 金(万元) |
1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 145.00 |
2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南省分行 | 255.00 |
3 |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 | 65.00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 125.00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 55.00 |
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 55.00 |
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 140.00 |
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 60.00 |
9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 255.00 |
10 |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205.00 |
11 |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5.00 |
12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5.00 |
1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35.00 |
14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55.00 |
1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15.00 |
1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15.00 |
1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15.00 |
1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15.00 |
19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40.00 |
2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15.00 |
21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15.00 |
22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10.00 |
23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10.00 |
24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20.00 |
25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5.00 |
26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5.00 |
27 | 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5.00 |
28 |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5.00 |
29 |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5.00 |
30 | 上海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管理部湖南分部 | 20.00 |
31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9.00 |
32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33 | 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0 |
34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00 |
35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 50.00 |
36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20.00 |
37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10.00 |
38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 20.00 |
39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40 | 浏阳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41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00 |
42 | 湖南金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43 | 常德财鑫投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20.00 |
44 |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 50.00 |
45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 43.00 |
46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 30.00 |
47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 27.00 |
48 | 宁乡县信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49 | 长沙市天心区安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0.00 |
50 | 湘乡市新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51 | 衡山县银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0.00 |
52 | 常德市武陵区双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10.00 |
53 | 长沙市芙蓉区友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0.00 |
54 | 吉首市海圳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7.50 |
55 | 炎陵县银太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7.50 |
56 | 湘潭雨湖区城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7.50 |
57 | 常德市汉寿县永丰华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7.50 |
58 | 湖南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3.00 |
59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40.00 |
60 | 湖南股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4.06 |
61 |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长沙营业管理部 | 5.00 |
合 计 | 2,549.06 |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设置及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办预算编制设置了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并将指标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制定了三级绩效目标体系。
绩效整体目标:着力壮大地方金融产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着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着力发展普惠金融;着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着力优化金融环境。
产出指标及对应的细化指标:(1)新增企业上市数量。在国家首发上市政策、发行速度节奏不变的情况下,争取年内新增上市企业5家;在国家政策不出现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新三板企业挂牌数量新增15家。(2)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新增挂牌企业。在国家政策不出现重大调整的前提下,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新增100家。(3)支持设立村镇银行。推动全省村镇银行县域覆盖取得积极进展,争取新增5家村镇银行。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6年,我省新增企业上市数量5家,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91家,新增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1383家,新开业村镇银行8家,超额完成预算绩效目标。
(1)2016年,全省共有5家企业成功上市,首发上市融资12.31亿元,还有4家企业过发审会;新增申报首发上市企业14家,居中部省份第一位,还有18家企业在湖南证监局辅导报备;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91家,挂牌企业完成定增37次,实现融资17.93亿元。至2016年底,全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103家(其中境内87家,境外16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01家,上市和挂牌企业累计从资本市场融资近3000亿元。
(2)2016年,我省新增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1383家,累计挂牌企业达2608家,登记托管企业294家;全年为企业实现股权、债权融资40.19亿元。
(3)2016年,全省新开业村镇银行8家,年末还有20家正在筹建,其中8家已获得筹建批复。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及评价结果
1、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7﹞6号)要求,我办认真开展了2015年度省金融机构奖励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自评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石建辉同志担任组长,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周晖同志担任副组长,银行处牵头,综合处(人事处)、证券保险处、企业上市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处等处室配合。自评组于2017年4月5日至20日对办专项资金绩效工作进行了自评,准备了佐证材料。
2、绩效自评结果
我办2015年度湖南省金融机构奖励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分数98分,扣分2分。扣分主要原因如下:
(1)资金到位率扣1分。项目资金到位率为96.35%。项目应发放资金2549.06万元,实际发放资金2456.06万元,其中93万是因为金融机构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制度与个别单位对公账户资金用途衔接存在问题,致使人民银行长沙中支和湖南银监局两家主动放弃奖励。
(2)到位及时率扣1分。2549.06万元项目资金于2016年8月30日由省财政厅下达省金融办,2016年9月27日下发2456.06万元至各单位,到位及时率96.35%。
其他情况说明:因我办专项资金用于对金融机构融资情况进行考核奖励,无法计算项目实际发生成本,故成本节约率不适用。
(三)项目主要成效
1、经济效益
(1)扩大银行信贷规模,新增贷款增速明显
我办通过金融机构奖励专项资金鼓励金融机构扩大融资规模,特别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重大工程及重点工程、涉农企业的信贷规模。截至2016年12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1996.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7532.3亿元,全年新增贷款达3310亿元,同比增长13.67%。
(2)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
我办加强了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后备资源的培育,充实和调整省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新三板挂牌企业资源,联合深沪交易所和中介机构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和现场指导,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宣传培训。2016年全省共有5家企业成功上市,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91家。至2016年底,全省有境内外上市公司103家(其中境内87家,境外16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01家,上市和挂牌企业累计从资本市场融资近3000亿元。
2、社会效益
(1)创新农村金融改革方式,推动我省农村发展
我办探索了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改革模式,对扶持农村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农村精准扶贫工作,推动我省农村发展具有较大的效益。2016年我办以沅陵县为试点,支持沅陵县的企业到“新三板”、湖南股交所挂牌融资;指导沅陵县成立了县、乡、村三级金融管理服务机构,形成了县有金融改革办、乡镇有金融服务中心、村(居)有金融服务站的工作格局;先后探索出“异地搬迁+政策性贷款、农户评级授信+小额信用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信用共同体+信用保证金、农村产业大户+村级融资担保、政策性保险+商业性保险”等金融扶贫模式。
(2)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办组织建立了地方金融行业征信平台,实现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股权交易所等地方金融主体信用信息的全面归集、共享与应用,共归集了业务信息12.7万条。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共享,现已对接省高院未履行生效判决信息11万余条、省国税局欠缴税信息2000余条及省质监局企业法人信息50.4万条。
3、生态效益
我办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信贷的支持,稳妥支持钢铁、水泥等“两高一剩”行业去库存;率先在长株潭推出“绿色信贷管理办法”,将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对环境违法企业限制信贷投入。全省金融生态评估综合排名前50位的县市中,长株潭辖内占比24%;株洲、长沙、湘潭分别位列全省金融生态评估综合排名前3位。
4、社会满意度
我办于2017年4月对金融机构奖励项目实施了社会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为参与奖励考评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本次社会满意度调查主要从金融机构融资考评奖励的资金分配和使用、项目管理以及主要效益等方面进行了调查,经统计调查问卷评价分数为90.36分,参与调查人员对2015年金融机构奖励项目满意程度较高。
四、问题及建议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1、资金分配对象涉及面广,可奖励资金有限。参与2015年度金融机构融资奖励考评的对象涵盖金融业各类主体,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股权交易所、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一行三局”等监管部门。本次共奖励61家单位,奖励总额 2549.06万元,平均奖励金额41.79万元。
2、未充分考虑各考评金融单位的财务制度,出现了机构想要但无法使用而放弃奖金的情况,造成奖励资金略有结余。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和湖南银监局未参与奖励发放, 2015年度专项资金结余93万元。
(二)改进措施及建议
1、扩大融资奖励资金规模,强化激励效应。2015年金融机构融资奖励资金总额2549.06万元,但奖励对象范围广,部分单位奖励资金较少,激励作用有限,建议省财政考虑我省金融机构数量及融资规模,加大对各金融机构奖励支持。
2、拓宽资金使用用途,提高奖励资金激励效果。
3、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管理。对发放的专项奖励资金,我办将进行必要的合规性与合理性审核。
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