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 索引号:430S00/2021-09467919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1-10-0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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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同意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湘金监函〔2021〕154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的初审意见,经对你公司报送的申变更材料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股东长沙麓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20%股权(计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转让给湖南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后长沙麓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出。

转让后你公司新的股权结构为:湖南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4800万元,占比48%;长沙三德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比10%;胡鹏飞出资1000万元,占比10%;周晓慧出资1000万元,占比10%;刘献中出资1000万元,占比10%;朱先富出资1000万元,占比10%;林恒翠出资100万元,占比1%;汤志勇出资100万元,占比1%。

你公司获此批复后,应尽快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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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8

来源:金融监管二处





关于同意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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